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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第六次公告本縣轄區3株樹木為本縣受保護樹木及列冊清單,請協助張貼宣導民眾週知,請查照。

  • 發布單位:原住民經建課

一、依據森林法第38-2條辦理。
二、請鄉、鎮、市公所,將本公告函轉各轄區村里辦公室宣導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