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7月24日原民社字第1150038023號函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5年7月17日空運籌字第1155017685號函辦理。
-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下稱營管辦法)第7條規定略以:專責人員應每5年複訓講習合格;且自116年1月1日起,專責人員結業證書或複訓合格證明文件影本須為近5年內管理機關核發,合先敍明。
- 本次課程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115年7月27日起至115年8月14日止,請至交通部航港局網站(https://www.motcmpb.gov.tw/為民服務/作業流程及民眾申辦事項/線上報名)報名及下載課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