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徵求社工助理3名

  • 發布單位:族群發展科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徵求社工助理3名

一、人員區分:社工助理

二、職 稱:社工助理

三、薪    資:工作期間由報到日期起至115年12月31日,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時薪新臺幣230元(依衛福部規定辦理),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遵循勞動 基準法「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等勞動相關法規。 

四、名  額:社工助理3名。

五、性  別:不拘

六、上網期間:自115年 4月 20 日 ~ 115年 4 月28 日

七、資格條件:

(一)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3 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並 以原住民為優先。

(二)倘經公開甄選達2 次以上仍未能招聘到人力,得聘用社會福利、心理、諮商與輔導、老人照顧、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公共衛生、犯罪防治、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者,並以原住民為優先。

八、工作項目:以下工作項目為預期之內容,將視個人狀況安排調整。

   (一)於社工督導、社工人員指導監督下,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二)協助個案接送。

   (三)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

   (四)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五)協助連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六)其他臨時性交辦事項。

   (七)社工助理不得執行本計畫以外之業務。

九、工作地址:

南庄鄉原家中心(苗栗縣南庄鄉東村中正路117號)

都會區原家中心(苗栗縣頭份市正興路770巷36號

泰安及獅潭鄉原家中心(苗栗縣大湖鄉民生路93號2樓)。

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族群發展科(苗栗市府前路3號)

十、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 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郵寄至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族群發展科張潔社工督導收(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

      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工助理」。

  1. 甄選報名表(請自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及族群發展處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學生證應蓋有114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若無註冊章應提供在學證明影本)。

(二)書面初審條件符合資格者,電話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037-558521張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