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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南庄鄉鹿場部落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次五年通盤檢討)地方說明會

  • 發布單位:原住民工程課

自民國938月艾莉颱風至今,南庄鄉鹿場部落及石門地區有持續滑動及下陷情形,邊坡坡趾下方經溪流長期淘刷,導致坡面不穩定,部分擋土牆、護欄、道路及房屋等,部分有龜裂、破壞之現象,嚴重威脅行旅及居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並危及對外唯一聯絡道路-苗 21 線之安全性。因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民國100年公告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分別為鹿場計畫區及石門計畫區,係為當地土地利用予以適當管理,並加強必要之水土保持治理與維護,以落實崩塌地防災工作,期能保護區內之道路、公共設施、行旅方便以及部落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本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於112612日假風美文化健康站(鹿場部落)辦理第二次五年通盤檢討地方說明會,聽取當地地方人士各種聲音與建議,相互交流與溝通,並結合近期拜訪地方耆老及地方意見領袖所得各種建議,作為調查特定水土保持區內人文、地理現況等各種資訊,蒐集資料完善本計畫可行性,規劃出特定水土保持區內未來長期治理方向與範圍,期能透過公共建設及相關方案健全部落土地合理之應用。原住民族事務中心秉持施政方針積極爭取補助提升原鄉部落生活品質、改善計畫區內街道環境及排水設施、完善部落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共存雙贏。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後已歷經10年以上,期間於106~108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然相關現況地形隨時間有所變遷,又或土地權利變動,常發生圖資老舊或不符情形,影響計畫執行與民眾權益,本次地方說明會除蒐集各種資訊外,透過地方雙向溝通與交流,以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出、部分廢止或維持現狀三面向辦理,期能保全部落權益,營造部落經濟發展環境。